9.3.14
說理
火車上看赫曼赫賽的流浪者之歌,貴族王子悉達多決定放下一切追隨苦行僧去求道了,他稟告父親,父親說「我不希望再聽到你提這件事。」悉達多說「我從不違逆父親。」然後就抱胸站在原地,站到日落,站到夜深,站到日出。他的父親每一小時都醒過來,從窗戶望著他,望著他,望著他,漸漸死心,第二天終於允許他離去。
久違了!當下想起清宮劇常演的皇子求事,在皇帝皇后門前長跪不起,意識到原來這是傳統東方的說服方式:首先考量倫理,對於尊長理論上不應該懷疑、不應該有不同意見,不得已必須「忤逆」的時候,靠的是拿出態度,展現意志力,比誰氣長,而不是講理,講理的社會價值不高,「愛辯」不是好事。東方人的不習慣論理,仍體現於各種社會慣習。家庭裡晚輩作長輩不同意的決定時,常常訴諸「以行動證明」,背對背拉扯,小事或可瞞下來,大事日久糾纏成心結,又是一番曲折一罐眼淚,稱之家庭革命,但如果有家庭民主,習慣平起平坐平心討論,哪裡需要革命。肇因不只是長輩不喜歡被忤逆,更常常是晚輩不敢、不會說理。職場上更慘,被同事或上司說「意見太多」絕對是負面評價。公共議題的討論上,尊長的地位被「名牌」取代,不習慣說理的人不那麼在意論點的邏輯與根據,獨重論點的血統,凡出自他支持的意見領袖、政黨、先進國家之口,就是對的,反之則反對到底。這反映在討論串常出現的「誰誰誰不意外」、「連日本/美國/歐洲都不要…了,為什麼台灣要...」句型,我歸類為「說了等於沒說」句型。
大學裡雖然一直講要獨立思考,老師上課開頭會說今天我們來「討論」哪個主題,在課堂上持反對意見還是被當成特別、勇敢的行為。我記憶力很弱,學法律前兩年每次聽到同學能信手捻來說出每個學說是陳老師還是王老師提的,順帶開開門派鬥爭的玩笑,就覺得他們好厲害自己真不用功。後來發現學說是誰提的完全不重要,甚至「市面上」有哪些學說也不那麼要緊(只對考試要緊),重點是充分理解後,想出一套能說服自己和別人的道理。黃榮堅老師每堂課都在念說理能力,要我們有自己的靈魂不要再背了,我還是傻傻抄完刑總刑分,三年級上周漾儀老師的刑專才稍有體會。周師把所有學說都叫做「有人說」,很少表明自己的立場,每一堂課他不斷丟問題(溫柔又可怕的隨時點名回答),引導我們把既有的和當下發明的理論並陳,尋找各種說法的原理,化簡再化簡,試圖找到最上位的核心價值差異,將其取出討論。回想起來這是我在台大少數不只學到別人的想法,還學到思考方法的課堂。
現在待的荷蘭大學,師生間完全沒有倫理長幼意識,說理是重要且唯一重要的溝通和工作方式。
起初我擔心怎麼寫信給老師才恰當,在英文裡沒有「您」、沒有「麻煩請」、「指教」等敬語,寫信給台灣老師時信末必加的「謝謝老師」照翻成英文也突兀,問了幾個學長大家都說寫得簡單清楚就好。後來發現跟老師熟一點的學生甚至不稱prof xx, Mr/Ms xx, 或sir/ madam,而是直呼其名比如就叫Tim(這我實在喊不出口)。
課堂討論你來我往,學生聽了老師的回答後想了想,笑說「好吧算你得一分。」(這我也說不出口啊)。
上學期的城市文化研究由兩位男老師合開,兩位都非常受學生愛戴,授課時有時偷偷互錶、有時默契好得像講相聲,動輒惹得全班笑翻。好喜歡兩個老師一起上課噢我說,對啊,荷蘭同學接話,這樣跟老師辯論的時候有另一個老師可以站在你這邊。我完全沒想到這點因為把lecture當成看表演,她卻識自己為演員之一。
學期末最後一堂課,多數老師都會誠心請大家批評建議,作為下次開課的參考,也就是台大期末意見調查的現場版。學生直接舉手批評哪幾篇文本根本沒必要放,團體報告浪費時間,討論方式太發散等。老師會很認真聽,當場回應,和我們聊下次怎麼改好。
悉達多的原型畢竟是佛祖,作為塵世凡人,我寧可越直來直往、就事論事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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