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前三十度,整年第一次短袖短褲走路,走路雙腿間城市的溫層流擾,一夜間降十度降下大雨,走路短靴濺開紅綠黃藍的流灩燈光。日子乾了又濕,喊出形狀又可以是任何形狀。只有那樣一個人一直走的時候感覺自由感覺踏實,感覺行經遠勝抵達,上班族躲開大樓亮光靠牆暗角鬆解領帶,看不清臉只聞到煙,走進另一團蒸騰裡坐下吃一碗三十五元足夠安慰靈魂的肉圓,走過東區裝扮漂亮地在採購裝扮的年輕人類,連鎖店逸出小時候迷戀過的流行歌,一如往常迷路在地下道,不停腳隨便找個出口,光裡另一條混世雜遝膚淺迷人的街。
整個少年歲月留下最多的就是一個人無目標的走路時殘存的景色,偶爾眼角有另一個肩膀,通常是自己和自己的鞋子,偶爾想著一兩個人,多時專心眼前。走路時我學習城市文化和人性,想出後來寫下的句子,也看清楚自己。或許我永遠也沒辦法按部就班,循規蹈矩生活,我對完美沒有興趣,對功名缺乏耐心,我的人生充滿耽溺。不管去哪裡我只想一路直走,不等待不檢討不計畫不回頭,能不能只要一心一意穿過一切,被一切穿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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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年夏天在舊金山的路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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